2)第二章、穷山逐鹿_汉魏文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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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但这并说明不了什么问题,他很清楚,中国偏远地区的农村几千年来都毫无进步,直到二十世纪,这样贫穷的家庭虽然凤毛麟角,却也仍然是能够在犄角旮旯里找到的。

  他问爹妈,现在是什么年代,爹妈却只告诉他,是兔年……再问是哪个朝代,哪位皇帝在位?爹妈大眼瞪小眼,反而问他,皇帝是什么东西,能吃吗?

  “我靠不会穿越到原始社会来了吧!”

  还是隔壁老王比较见多识广,他起码能够说出附近县城的名字,叫做纳罕——这名字倒是真够让人纳罕的,他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穿到异世界来了。老王还知道县里最大的官儿是县长老爷,而他们租种的就是县长老爷的族兄弟的土地,至于这哥儿俩是姓张还是姓章,老王也不清楚——他不认识字。

  有县,有县长,起码说明这起码得战国中后期了吧……年代范围终于可以缩短到从战国中后期直到明朝,只有他喵的“短短”两千年,然后,你猜?

  自己究竟穿到什么时代来了呢?直到第二年的三月份,春暖花开之际,他才终于搞清楚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。

  阿飞天天吃野菜吃到吐,更要命的是就连野菜都吃不到半饱,少年正在长身体的时候,却似乎永远地空着肚子。直到他穿越后的第七天,隔壁老王终于又在林子里猎到了一只骨瘦如柴的兔子,格外开恩送了他们家一碗热腾腾的骨头汤——不过阿飞总觉得那骨头上已经有了啃过的痕迹……

  半碗热汤下肚,没香料也没盐更没味精的腥味儿竟然刺激得他食欲大开,精神一振。于是,他立刻就产生了一个让爹妈惊诧不已,而原本的自己竟然活了十二年(十三是虚岁)都压根儿没有动过的念头——跟隔壁老王学打猎!

  老王倒真不藏私,把自己的一整套打猎技能倾囊相授——老王孤单一人,无妻无子,本来就挺喜欢隔壁这个小孩子,虽然跟自己不同种不同族。于是,阿飞就跟着老王进了林子,花了一整个白天的时间终于找到了一只出来觅食的兔子,然后把手里磨尖的树枝投掷出去。

  结果:树枝断了,兔子跑了,两人空着手回了家。

  老王安慰他:“打猎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,我平常也总得在林子里转个七八天,才能扎中一只兔子、刺猬什么的。要不是天寒地冻种不了地,谁会出门去打猎啊?”

  阿飞在心里默默地朝老王竖起了中指。

  于是第二天他自己一个人出门,顶着凛冽的寒风在林子里漫无目的的转悠。好不容易,终于被他找到了一根合适的树枝,于是把事先准备好的草绳绑在树枝两端,做成了一把恐怕连山顶洞人都会笑掉大牙的小弓。

  到了第三天,他终于用这支完全不象弓的东西,配上一打完全不象箭的磨尖了的细树枝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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